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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學大意#81322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學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學大意#81322

年份:108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學大意

39 依據我國 108 年 6 月 5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規定,如有國小教師因教學不力且有具體事實,經學校向主 管機關申請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屬實,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不續聘。前述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應達到成議出席人數的多少比例以上方可通過?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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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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