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司法福利化是可見的發展趨勢,社會工作在司法領域的角色與功能日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刑事或矯治體系的律師、檢察官和法官提供諮詢、教育或訓練
(B)為兒童權益、身心障礙者失能等處遇或建議出庭作證
(C)於偵查庭或審判庭提出個人對判決主張
(D)犯罪者之更生保護與家屬社會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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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8), B(126), C(1920), D(79), E(0) #2044531
統計: A(518), B(126), C(1920), D(79), E(0) #2044531
詳解 (共 5 筆)
#4715759
整體而言,司法社工的服務內容包括:
(一)警察與檢察系統—對假釋出獄人 及期滿出獄人之列冊追蹤輔導,以社區外展工作、個案輔導、團體活動等方式,推動犯罪防治工作,對高風險個人、家庭及 社區提供服務;偵查中之各種法律扶助; 與被害人、犯罪少年之保護服務等。
(二)法院系統—輔佐人的陪同、媒合通譯、提供喘息服務等法院社工服務工 作;撰寫個案風險評估報告,提交法庭做 審判參考;執行法院裁定之社區服務令等 事項;家事商談、婦幼之保護、監護權之 移轉與停止等司法家庭社會工作。
(三)矯治系統 1.機構處遇-在監獄及戒治所處遇中 提供分類調查服務、個案輔導、團體治療、 職業輔導、教誨感化、假釋評估等。 2.社區處遇—包括社區勞動服務、修復式罰金、震撼觀護等監督方案;藥物成 癮戒治、兒少保護安置等居留方案;監外 就業、返家探視、中途之家等釋放方案; 受自由刑前後之觀護制度;密集觀護監督、家庭監禁及電子監控等社區監督與控 制方案。
(四)更生保護—對假釋、刑滿者提供住宿安置、就業就學輔導、生活輔導和醫療保健、津貼與實物給付等服務。
(五)少年犯罪防治—進行虞犯評估、 偏差行為及犯罪少年個案輔導、就業就學 輔導、生活輔導、藥物濫用防治。
(六)被害人保護-被害人權益保障、 創傷輔導、安全計劃、就業就學輔導、生活輔導和醫療保健、津貼與實物給付、修復式協商等服務。
出處 社區發展季刊: file:///C:/Users/wei_min/Downloads/File_2984.pdf 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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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2390
• (C) ❌ 錯誤(關鍵)
❌ 司法社工不可在偵查庭或審判庭「以個人立場對判決提出主張」
✔ 社工是提供專業評估與建議,不是替任何一方「主張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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