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營利事業應於清算結束後若干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完成所得稅清算申報?
(A)30天
(B)45天
(C)60天
(D)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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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 B(38), C(11), D(1), E(0) #694805

詳解 (共 2 筆)

#2869023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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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4812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
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四十五日內
,依規定格式,向該管稽
徵機關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於提出申報前自行繳納之。
 營利事業在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依規定
格式書表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並於申報前依照當年度所適用之營利事業
所得稅稅率自行計算繳納。但依其他法律得免除清算程序者,不適用之。
前項所稱清算期間,其屬公司組織者,依公司法規定之期限;屬有限合夥
組織者,依有限合夥法規定之期限;非屬公司或有限合夥組織者,為自解
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起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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