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其境內外之營利事業所得,應如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A)僅境內所得課稅,境外所得免稅
(B)僅境外所得課稅,境內所得免稅
(C)境內及境外所得應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D)全屬免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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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5), B(10), C(62), D(4), E(0) #353413
統計: A(335), B(10), C(62), D(4), E(0) #353413
詳解 (共 4 筆)
#730910
| 第 3 條 |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
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
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
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
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
抵。扣抵之數,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國外所得,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
之結算應納稅額。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中
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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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911
可以選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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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320
回樓上,他賺我們的錢就課他們所得,政府先收了,所以是必須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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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8581
蘋果公司你要課人家在美國的所得,人家也不會理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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