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國民小學教務、學務、輔導等處室組織編制是依照甚麼標準決定的?
(A)學校班級總數
(B)學校教師總人數
(C)學校職員總人數
(D)學校學生總人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59), B(37), C(83), D(432), E(0) #1705073
統計: A(1259), B(37), C(83), D(432), E(0) #1705073
詳解 (共 4 筆)
#3224078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n 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外,依左列各款辦理。nn 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nn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n 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nn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n 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n 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nn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n 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n 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n 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nn 二、國民中學行政組織:nn (一)六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教導處分設教、訓導n 二組。nn (二)七班至十二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n 設教學設備、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二組;n 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nn (三)十三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n 設教務、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n 、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n 輔導、資料二組。nn 三、六十班以上之國民中學,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訂定辦法,充n 實行政人員。nn 四、人事及主計單位依人事、主計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之。nn 五、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每班置導師一人。nn 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學科應成立教學研究會,並置召集人。其規n 模較小學校性質相近科目,得合併設置。nn 七、設有特殊教育班級者,輔導室得依所辦理特殊教育類別增設各組n 。nn 八、實驗國民小學及實驗國民中學得視需要增設研究處,置主任一人,並n 得分組辦事。
6
0
#3737342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十二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外,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 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
參考資料:http://mail.lsps.tp.edu.tw/ta/edulaw/law1-2.html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