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部分國民中小學「訓導處」改名為「學生事務處」是依據那一個規定?
(A)國民教育法
(B)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C)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D)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實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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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9), B(307), C(368), D(2704), E(0) #51358
統計: A(199), B(307), C(368), D(2704), E(0) #51358
詳解 (共 3 筆)
#344163
十一、調整學校訓導處之行政組織及人員編制,兼具輔導學生之初級預防服務功能。
實驗學校將訓導處改為學生事務處,依據學生身心發展特質,運用輔導的觀念及態度,實施訓育及生活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及人生觀,並協助推動與執行全校性之初級預防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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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306
處室 總額 | 處室名稱 | 組別 總額 | 在組別總額內得選設之組別名稱 | |
12班(含)以下 | 2處 | 教導處 | 2組 | 教務組、訓導組 |
總務處 | 事務組、出納組 | |||
13班(含)~24班 | 3處 | 教務處 | 4組 | 教學組、資訊組、設備組 |
學生事務處 | 訓育組、體育衛生組、輔導組 | |||
總務處 | 事務組、出納組 | |||
25班(含)~36班 | 4處室 | 教務處 | 8組 | 教學組、資訊組、設備組、註冊組 |
學生事務處 | 訓育組、衛生教育組、體育組 | |||
總務處 | 事務組、出納組、文書組 | |||
輔導室 | 資料組、輔導組 | |||
37班(含)以上 | 4處室 | 教務處 | 10組 | 教學組、資訊組、設備組、註冊組、課程組 |
學生事務處 | 訓育組、衛生教育組、體育組 | |||
總務處 | 事務組、出納組、文書組 | |||
輔導室 | 資料組、輔導組 | |||
特教班級數2班(含)以上之學校,得以外加方式設置特殊教育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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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150
所以部份國中國小=實驗國中國小-->實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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