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關個人資訊隱私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蒐集個人資料受公益原則拘束,原則上得作目的外使用
(B)人民對於其個人資料之錯誤記載,有更正權
(C)人民有權決定於何時及何種範圍內揭露其個人資料
(D)強制人民於換發身分證時應按指紋之法律規定屬於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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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56), B(120), C(732), D(889), E(0) #844135
統計: A(13956), B(120), C(732), D(889), E(0) #844135
詳解 (共 6 筆)
#1096605
個資法第9條間接蒐集個人資料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
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之目的而有必要,且該資料須經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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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6183
釋字603
國家基於特定重大公益之目的而有大規模蒐集、錄存人民指紋、並有建立資料庫儲存之必要者,則應以法律明定其蒐集之目的,其蒐集應與重大公益目的之達成,具有密切之必要性與關聯性,並應明文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主管機關尤應配合當代科技發展,運用足以確保資訊正確及安全之方式為之,並對所蒐集之指紋檔案採取組織上與程序上必要之防護措施,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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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812
釋字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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