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若法律規範不完全而有漏洞時,下列何者非法律補充的方法?
(A)法官造法
(B)目的性擴張
(C)類推適用
(D)目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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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5), B(115), C(103), D(730), E(0) #3517593
統計: A(345), B(115), C(103), D(730), E(0) #3517593
詳解 (共 2 筆)
#7327575
法律規範有漏洞時,需要透過法律補充方法來填補。常見的漏洞補充方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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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法官造法:在極端情況下,法官透過裁判創設規則以填補漏洞,屬補充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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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目的性擴張:基於立法目的,將法律規定擴張適用於文義未涵蓋但應涵蓋的情形,是典型的漏洞補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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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類推適用:將法律針對類似情形所設的規定,比附援引至法律未規定的事項上,亦為常見漏洞補充方法。
(D) 目的解釋 則屬於 法律解釋 的方法,係在法條文義可能範圍內,探求立法目的以釐清規範意涵,並非用於「填補漏洞」。當法律存有漏洞時,須超越文義可能範圍進行補充,此時應使用目的性擴張、類推適用等方法,而非停留在解釋層次的目的解釋。
因此,目的解釋不屬於法律補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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