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何種情況則可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A)贈與人不在國內
(B)贈與人逾贈與稅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
(C)贈與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D)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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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9), C(84), D(499), E(0) #253365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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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與(C)兩個選項必須同時符合才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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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1653

第 7 條 (納稅義務人-贈與稅)

I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II 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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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003
遺贈稅第7條第1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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