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75743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75743

年份:108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4 107 年李君(50 歲)有薪資所得新臺幣(以下同)80 萬元,獲配股利所得 20 萬元,買賣國內證券交易所得 10 萬元;其妻(45 歲)有薪資所得 18 萬元,金融機構利息 5 萬元,境內公司債利息 10 萬元,試問李君一家申 報綜合所得稅之相關資料,下列何者錯誤?
(A)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 38 萬元
(B)財產交易所得為 10 萬元
(C)股利所得可減除稅額為 1.7 萬元
(D)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5 萬元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307327
未解鎖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18萬=38...
(共 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0
推薦的詳解#4959275
未解鎖
買賣國內證券交易所得 10 萬元→證交所...
(共 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