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107 年李君(50 歲)有薪資所得新臺幣(以下同)80 萬元,獲配股利所得
20 萬元,買賣國內證券交易所得 10 萬元;其妻(45 歲)有薪資所得 18 萬元,金融機構利息 5 萬元,境內公司債利息 10 萬元,試問李君一家申 報綜合所得稅之相關資料,下列何者錯誤?
(A)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 38 萬元
(B)財產交易所得為 10 萬元
(C)股利所得可減除稅額為 1.7 萬元
(D)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5 萬元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18萬=38...
未解鎖
買賣國內證券交易所得 10 萬元→證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