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學習區中,甲幼兒在娃娃家把枕頭想像作嬰兒,餵它喝奶,乙幼兒在益智區玩大富 翁。若依皮亞傑(J. Piaget)對遊戲的分類,這兩位幼兒正在進行下列何種遊戲?
(A)甲:象徵性遊戲;乙:規則性遊戲
(B)甲:練習性遊戲;乙:象徵性遊戲
(C)甲:功能性遊戲;乙:規則性遊戲
(D)甲:練習性遊戲;乙:功能性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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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13), B(34), C(121), D(37), E(0) #2017916
統計: A(4213), B(34), C(121), D(37), E(0) #2017916
詳解 (共 3 筆)
#3425477
Smilansky(史密蘭斯基)根據Piaget的遊戲發展分期,
將象徵性遊戲又分為「建構遊戲」與「戲劇遊戲」,
因而其遊戲分為「功能性遊戲」、「建構遊戲」、「戲劇遊戲」與「規則遊戲」等四大類。
「功能性遊戲」是一種自發性的練習活動,一般來講大約發生在0-2歲左右,在兩歲時達到高峰,然後會逐漸減少,例如幼兒的跑、跳活動均屬之。
「建構遊戲」則是透過組織物品或創造物品而獲得快樂的遊戲,通常與畫畫、積木與黏土等有關。畫畫除了可 以讓幼兒抒發感情外,綜合視覺、觸覺、肢體動作等刺激,是一種不錯的創造性遊戲;積木遊戲是幼兒常見的遊戲形式,它提供給幼兒觀察、創造與學習的機會,甚 至從遊戲過程中體會到成就感與滿足感;黏土則是最有觸感的遊戲材料,不只提供幼兒發洩的管道,也提供幼兒創造的題材。
「戲劇遊戲」會隨著遊戲者的年齡不同而產生變化,而且幼兒會在遊戲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也可能會因為模仿他人動作、語言而感到快樂,這類型的遊戲以辦家家酒為代表。
「規則遊戲」是指遊戲過程必須遵守一些規則,且必須相互合作才能完成。一般而言,玩跳棋、打棒球是規則遊戲的主要型態,大致在五、六歲時開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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