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甲乙二人共同竊取丙所有之車輛,遭警方緝獲。該二人所犯之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稱為什麼案件?
(A)有關係案件
(B)相牽連案件
(C)同一性案件
(D)單一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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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3324), C(349), D(249), E(0) #630892

詳解 (共 9 筆)

#1096460
只有數案件,才會叫做相牽連。

所以算看看案件數量就知道了

案件 = 被告 X 犯罪事實

驗證一下第7條說的相牽連案件

1.一人犯數罪(1 X 數個犯罪事實=數案)

2.數人共犯一罪(2 X 一個犯罪事實 = 數案)
   數人共犯數罪(2 X 數個犯罪事實 = 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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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類推,要嘛被告好幾個、不然就是犯罪事實好幾個
所以相牽連,一定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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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單一性可以參考
267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感覺有點抽象,比較好懂的例子像是接續犯
甲罵了乙10句,檢方起訴書只寫甲罵乙3句,法院仍可以審理另外7句
因為同一個犯罪事實,裁判上一罪,只能處罰一次,不能加以分割
因此起訴罵3句=起訴罵10句

另外【想像競合犯】也是比較好理解的,也是裁判上一罪
例如甲開車撞乙,而檢方起訴書只寫甲毀損乙車,這時候法院還是可以審甲傷害的部份,因一行為觸犯觸法益,裁判上還是一罪,無從加以分割

容易混淆的是
268--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268說的是數罪的形況下,而不是267單一性的狀況
所以268像是在審理甲殺人的時候,意外發現甲另外有涉及毒品,這時候法院還是只能審殺人而已,毒品要檢方另外起訴,而不是不能分割的單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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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297
(A)(有關係案件)??? AGAIN WHAT THE F? 


(B)(相牽連案件)刑事訴訟法第7條

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
一、一人犯數罪者。
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 
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C)(同一性案件)
指單一案件經原告先後起訴,而分別係屬於同一或不同一的法院,成為形式兩案時,因在時間或空間之比較上,兩案均屬相同,故稱之為同一案件(案件同一性)。
簡言之,案件單一性係從靜態的觀察其是否隨訴訟之發展,以形式確定其實體之範圍,乃案件之個數問題,重在訴訟狀態,屬實體面。案件同一性係從動 態觀察起訴事實是否同一,重在訴訟關係已否發生,判斷案件以否起訴,可否再行起訴,起訴事實與判決事實是否同一,可否變更法條標準,是案件之比較問題,屬程序面。

(D)(單一性案件)
指被告單一犯罪事實單一,亦即應以其在訴訟上為審判對象的具體刑罰權是否單一為準。

1. 被告單一:此為決定案件單一性之人之要素,亦即案件單一,則被告需僅有一人,若被告數人,案件即為數個。

2. 犯罪事實單一:犯罪事實是否單一,為犯罪個數問題,應依刑罰罪數理論為斷,包括單純一罪或實質一罪(如接續犯、繼續犯、吸收犯、加重結果犯)及包括一罪(如想像競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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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6288

(A)有關係案件(X)
(B)相牽連案件(O)
(C)同一性案件(X)
(D)單一性案件(X)

刑事訴訟法 第 7 條 (相牽連案件)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
一、一人犯數罪者。
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
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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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348
感謝鄭同學解釋得好清楚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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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39
還是不太懂耶....相牽連案件的 一人犯數罪與同一性案件就犯罪事實的認定範圍要怎麼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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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327
拍拍手 ~~ 好厲害  一下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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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9850

相牽連案件:多人一起犯案,或案件間有密切關聯。
同一性案件:確認是否為同一個犯罪事實。
單一性案件:多個行為在法律上視為一個犯罪。
有關係案件:沒有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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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2997
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
一、一人犯數罪者。
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
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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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1190

同一性案件(

 同一被告且同一犯罪事實⇒ 同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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