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依據現行《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學校應於每學期的甚
麼時間舉辦家長日,介紹任課教師及學校相關行政人員,並說明有關班級經
營計畫、教學計畫、學生學習計畫或其他相關事項?
(A) 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三週內。
(B) 開學前一日至開學一個月內。
(C) 開學後六週內。
(D) 開學後兩個月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52), B(161), C(168), D(82), E(0) #2257349
統計: A(552), B(161), C(168), D(82), E(0) #2257349
詳解 (共 3 筆)
#3896097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第 6 條
學校應主動公開下列資訊:
一、學校校務經營計畫。
二、班級或學校年度課程規劃、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
三、學校年度行事曆。
四、學校輔導與管教方式、重要章則及其相關事項。
五、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
六、其他有助學生學習之資訊。
家長得請求前項以外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
或學校不得拒絕。
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
訊。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應協助成立全校家長代表大會,並提供相
關資訊,以協助成立家長委員會。
前項學生家長資訊之提供,其涉及家長個人資料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外,並應徵得該家長書面同意。
第 8 條
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三週內,舉辦家長日,介紹任課教師
及學校相關行政人員,並說明有關班級經營計畫、教學計畫、學生學習計
畫或其他相關事項。
學校得舉辦學習成果檢討會或發表會,邀請家長參加。
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