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有下列何種
情形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A)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B)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C)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D)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
已無徵收之必要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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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 49條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
未解鎖
我提供一下記憶的方法:撤銷:因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