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小飛患有過動症,想隨身攜帶第三級管制藥品methylphenidate出國,以便持續治療,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應提具下列何種資料報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備查?①載明病名、治療經過及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 ②出國期間 ③機票影本 ④出國口岸 ⑤攜帶數量及規格
(A)僅①②④⑤
(B)僅②④⑤
(C)僅①⑤
(D)①②③④⑤
統計: A(265), B(0), C(13), D(196), E(0) #3488029
詳解 (共 5 筆)
本題法源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8 條
根據法規,病人因醫療需要,隨身攜帶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出入國境者,應擬具下列資料,報請食品藥物署(TFDA)備查: 一、載明病名、治療經過及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 (對應 ①) 二、出入國期間。 (對應 ②) 三、出入國口岸。 (對應 ④) 四、攜帶數量及規格。 (對應 ⑤)
? 陷阱大解密:為什麼不需要「③ 機票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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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直覺盲點: 超過四成的考生錯選了 (D),就是因為在一般生活經驗中,辦理出國相關的證明或保險,通常都會被要求看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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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的審查重點: 但請注意,你現在是在跟衛福部食藥署 (TFDA) 申請!TFDA 把關的是**「醫療的合理性」與「毒品/管制藥品的防弊流向」**。他們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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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真的有病需要吃這個藥?(① 醫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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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帶多少藥?跟你的出國天數合不合理?(② 期間、⑤ 數量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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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從哪個機場/港口出去?(④ 口岸,這是為了方便海關在邊境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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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搭長榮還是華航?票號多少?(③ 機票影本)這對藥品安全審查來說毫無意義,而且機票隨時可以退改,因此法規上根本沒有明文規定要附機票影本。
? 考場加碼補充:這條法規必背的「兩個變化球」!
既然出題老師翻到這一條了,下次很可能會考它藏在後面的其他規定,請一併打包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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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數上限陷阱: 法規第 18 條第 2 項明文規定,攜帶出國的管制藥品數量,絕對**「不得超過該醫療診斷證明書所載 6 個月之用量」**!(國考很愛把 6 個月偷偷改成 3 個月或 1 個月來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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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級別限定陷阱: 這個「事前向 TFDA 填表申請備查」的囉嗦規定,只針對比較危險的**「第 1 級到第 3 級」**管制藥品(例如題目的第三級利他能 Methylphenidate)。 (? 延伸常識:如果是民眾最常帶出國的「第 4 級」安眠鎮靜藥物如 FM2、史蒂諾斯等,不需要這麼麻煩去跟 TFDA 報備!只要隨身帶著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影本」,過海關時備查就可以了。
可以想成都要附上攜帶數量及規格
你不附上出國期間要怎麼知道你帶的量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