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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原住民:國稅法規概要#72658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原住民:國稅法規概要#72658

年份:107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42.下列何者不計入贈與總額,不課徵贈與稅?
(A)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
(B)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
(C)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
(D)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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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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