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總統不得基於下列何種原因發佈緊急命令?
(A)避免國家遭遇緊急危難
(B)避免人民遭遇緊急危難
(C)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D)維持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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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 B(303), C(326), D(3086), E(0) #132807

詳解 (共 3 筆)

#220899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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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675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2 III

總統

1. 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 或

2. 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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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484
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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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32501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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