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列何者並未列入我國特殊教育法所規範之身心障礙類別?
(A)發展遲緩
(B)自閉症
(C)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D)語言障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5), B(40), C(342), D(70), E(0) #523839

詳解 (共 5 筆)

#826535
102.1.23修正第三條
第 3 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 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 一、智能障礙。 二、視覺障礙。 三、聽覺障礙。 四、語言障礙。 五、肢體障礙。 六、腦性麻痺。 七、身體病弱。 八、情緒行為障礙。 九、學習障礙。 十、多重障礙。 十一、自閉症。 十二、發展遲緩。 十三、其他障礙。
所以是十三類
13
0
#891769
(C)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歸類於情緒行為障礙
8
0
#826536
最新修正公布的特殊教育法已將身心障礙類別中的「嚴重情緒障礙」更名為? 
(A)情緒適應障礙 
(B)適應行為異常 
(C)情緒行為障礙 
(D)情緒發展障礙
答案:C
5
3
#766202

一、智能障礙。

二、視覺障礙。

三、聽覺障礙。

四、語言障礙。

 五、肢體障礙。

六、腦性麻痺。

七、身體病弱。

八、情緒行為障礙。

九、學習障礙。

十、多重障礙。

十一、自閉症。

十二、發展遲緩。

 十三、其他障礙

5
0
#5452435

627a1c044d2ca.jpg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