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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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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臺北縣林口鄉瑞平國民小學九十三學年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試卷#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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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臺北縣林口鄉瑞平國民小學九十三學年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試卷#2639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臺北縣林口鄉瑞平國民小學九十三學年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試卷#2639
年份:
93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44、融合教育對正常兒童的教育意義是:
(A)培養接納心
(B)培養同情心
(C)培養自信心
(D)培養領導能力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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