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何種申請人,其居留期間得計入歸化國籍之合法居留期間?
(A)經勞動部許可從事看護者
(B)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公立學校之合格外語課程教師者
(C)在臺灣地區就學者
(D)以臺灣地區就學者為依親對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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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1520), C(75), D(494), E(0) #682363

詳解 (共 4 筆)

#1172700

國籍法施行細則-5

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包括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合法居留期間。

申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其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居留期間,不列入前項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

一、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者。

二、在臺灣地區就學者。

三、以前二款之人為依親對象而取得外僑居留證者。

 

就業服務法-46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者。

……

八、海洋漁撈工作。

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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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2272
第五條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所定合法居留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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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501
請問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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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5996

⭐️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申請人以下列各款事由之一為居留原因者,其居留期間不列入前項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
一、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 ➡️(A)經勞動部許可從事看護者
二、在臺灣地區就學。➡️ (C)在臺灣地區就學者
三、經有關機關請求內政部移民署禁止其出國。
四、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等待回復原國籍。
五、因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
六、因職業災害需接受治療。
七、為刑事案件之被害人、證人。
八、以前七款之人為依親對象。➡️ (D)以臺灣地區就學者為依親對象


———
?補充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
八、海洋漁撈工作。

九、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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