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對於地方政府的描述,何者錯誤?
(A)地方政府的公權力只能在其管轄領域範圍之內行使
(B)地方政府的公權力大小與其管轄的區域大小成正比
(C)地方政府在外交及國防上皆無職權
(D)地方政府的立法機關擁有制定法規的實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1), B(4735), C(871), D(374), E(0) #1914801
統計: A(321), B(4735), C(871), D(374), E(0) #1914801
詳解 (共 6 筆)
#3286798
(B)不一定~像某些縣(市)的管轄範圍比直轄市大很多,但縣(市)管轄區內還有鄉(鎮.市)自治分割管轄權,而直轄市的區是統一管轄,區長也是官派的
111
1
#4081402
台北市vs花蓮縣
271平方公里vs4629平方公里
那是台北市長的權力大還是花蓮縣呢?
答案明顯了吧
62
0
#3838420
4F 姊妹市不屬於國與國的正式外交 只是城市間的友好 應該說外交權是中央獨有的 所以姊妹市只是一個象徵的意義 不是正式外交
27
0
#3663104
為何(C)選項的外交是沒有職權的?那城市之間締結姊妹市不算是地方政府的外交嗎?
8
0
#6427631
A:市警局逮捕逃逸現行犯可以跨區行使公權力
C:市兵役局有承接委辦業務的職權
D:準確來說是直轄法規 縣市規章 鄉鎮規約
用詞上瑕疵太多了一點
好在B是很明顯最離譜的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