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有關自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B)自認人能證明與事實不符或經他造同意,得撤銷自認
(C)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
(D)被告自認,法院應即為其敗訴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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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4), B(516), C(820), D(4794), E(0) #682838
統計: A(704), B(516), C(820), D(4794), E(0) #682838
詳解 (共 10 筆)
#957385
A)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279
B)自認之撤銷,除別有規定外,以自認人能證明與事實不符或經他造同意者,始得為之。279
C)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但因他項陳述可認為爭執者,不在此限。280
D)自認的效力沒那麼可怕拉...不過訴訟標之捨棄或認諾就真的會敗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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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21350
自認:指的就是當事人(原告、被告皆可)
捨棄:"原"告的敗訴
認諾:"被"告的敗訴
121
3
#3679340
法官:他說你當天去喝酒嗎?
被告:是的(我在你面前說,不用舉證了)(A)
法官:他說你當天去喝酒嗎?被告:啊,記錯了我不是那天去喝酒(得撤銷) (B)
原告:你當天去喝酒的。被告:(想不到理由辯解,先不說話) (c)
法官:你當天去喝酒。被告:是的。法官:那就這樣判決了。被告:啊.等等不對啊,我根本沒去喝酒。等一下啊,不能這樣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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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26908
17 於財產訴訟事件,如被告就原告所主張之要件事實自認,法院應如何處理?
(A)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認定該事實之真偽
(B)應為被告訴訟標的認諾之判決
(C)應詢問被告自認之理由,以決定是否採為裁判之基礎
(D)應毫無疑問直接將該事實採為裁判之基礎
(A)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認定該事實之真偽
(B)應為被告訴訟標的認諾之判決
(C)應詢問被告自認之理由,以決定是否採為裁判之基礎
(D)應毫無疑問直接將該事實採為裁判之基礎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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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379
自認:針對言詞辯論對方所提出的事實
認諾:針對訴訟標的
白話的說:我承認你提出的事實就是自認,你就不需要針對該事實舉證;我承認我輸了我應該還你錢就是認諾。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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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332
自認跟認諾"不"一樣
自認不會讓你敗訴,但認諾會(這個很重要
至於要怎麼區分,你可以google
有許多熱心的網友有精闢的解說,我就不複製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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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491971
民訴第389條→下列各款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一、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
二、(刪除)
三、就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四、(刪除)
五、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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