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甲計畫偷取某豪宅保險箱中的鑽石,雖有把握能順利開啟保險箱,但因豪宅警備森嚴,仍怕有所閃失。女友乙知悉後,提供一把萬能鑰匙給甲,行竊當天,甲使用該萬能鑰匙順利開啟保險箱,取出鑽石後離去。 有關乙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成立竊盜未遂罪之幫助犯
(B)成立竊盜未遂罪之教唆犯
(C)成立竊盜既遂罪之幫助犯
(D)成立竊盜既遂罪之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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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9), B(26), C(3394), D(310), E(0) #3295629
統計: A(149), B(26), C(3394), D(310), E(0) #3295629
詳解 (共 3 筆)
#6354325
較多人錯誤的D選項:
成立間接正犯的最重要要件為須有「優越意思支配」,即利用自己的優越認知地位,將他人當作犯罪工具使用(借刀殺人),以支配他人幫自己實現犯罪。
白話一點講,就是間接正犯必須操控、主導、支配他人進行犯罪,他人只是一個工具,整個犯罪流程如何進行,都在間接正犯的計劃之中,這才是間接正犯!
本題乙只是提供犯罪工具(鑰匙)給甲,整個犯罪過程要如何進行、要偷什麼、怎麼偷等等,都還是甲自己計劃、自己進行,乙並沒有支配甲來幫自己實現犯罪,因此乙不會是間接正犯。只是因為乙提供鑰匙讓甲更便於犯罪,貢獻了一點幫助力,因此成立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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