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幾年以上者,如重任幼稚園教師時,必須重行申請登記或檢定
(A)8
年
(B)6 年
(C)10 年
(D)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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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161), C(3973), D(67), E(0) #32318
統計: A(167), B(161), C(3973), D(67), E(0) #32318
詳解 (共 10 筆)
#13187
未至園所工作達10年者,合格證失效,需重新登記或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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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756
在82年以前取得教師證者仍適用此規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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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67
我記得在92年的時候就停止這個規定了~
可是這個題目出的時間是97學年度~
有點搞不清楚了~
可是這個題目出的時間是97學年度~
有點搞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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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3
不太懂這題....
實習園所老師說,教師證未執業6年,將重考
難道這題不是問這個意思嗎@@?
請各位大大救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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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116
2014~現在還有這個規定嗎?~印象中都沒有讀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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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8
現在還有這個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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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727
請問現在有新的遴用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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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1
感謝琦文的解答!
可以請教您,這是由哪個法規所規定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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