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有關公共管理與企業管理的差異何者錯誤?
(A)公共管理法令限制較多
(B)公共管理目標多元且高度相容
(C)企業管理公共監督程度較低
(D)公共管理績效較難衡量
統計: A(263), B(5455), C(616), D(353), E(0) #1914527
詳解 (共 5 筆)
(一)「法令限制」較「多」:
「政府機關」經常是「法有明文規定乃可以做」,其與「企業」的「法無禁止就可以做」完全不同。
(二)「目標多元」又「低度相容」:
「企業組織」所「追求」的「各種目標」,以「效率」為首。而「政府機關」所「追求」的「目標」,除「效率」外,還有其他與之「平行」的「目標」,例如 :「公道」、「公平」與「正義」等。
(三)「公共監督 」:
「政府機關」經常遭致來自四面八方 ;如「議會」、「在野政黨」、「傳播媒體」、「利益團體」或「公益團體」、「輿論」、「民眾」等「外部環境」的「意見」、「關注」、「批評」、「壓力」及「反對」,運作開放讓外知悉的要求 (「民眾」對「政府運作」有「知的權利」) 甚囂塵上,俗稱「金魚缸效應」( goldfish-bowl effect )。
(四)「績效」難以「衡量」:
不管是「勞力密集」、「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的「公司」,總有「一定規模」的「市場自由度」、「市場競爭度」,且在「利潤掛帥」大旗之下,「績效」容易「衡量」。「政府機關」的「運作績效」剛好相反,「很難衡量」,因為 :
1. 以「服務」或「管制」為主,每一機關幾乎是「有關職能」之「公共產出」的「唯一供給者」,「無市場機能」;
2.「經費來源」是向「國庫」爭取「最大預算分配」的「議價行為」;
3. 多數提供的「服務」不向「民眾」或「使用者」收費,就算收費,並非按「成本計價」,其實「成本」也難「計算」。
※總而言之,「公共管理」之「績效」難以「量」來「衡量」,不若「企業組織」可以「量」直接「衡量」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note-%E5%85%AC%E5%85%B1%E7%AE%A1%E7%90%86%E8%88%87%E4%BC%81%E6%A5%AD%E7%AE%A1%E7%90%86-14264.htm#ixzz5hwmoDSTi
B選項
課本上的例子:環保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