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如果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依該項規定國民小學之規劃,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A)48
(B)54
(C)60
(D)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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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28), B(329), C(627), D(195), E(0) #611860
統計: A(5528), B(329), C(627), D(195), E(0) #611860
詳解 (共 6 筆)
#892343
國中小都是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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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301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二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
各款辦理:
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
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四、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直轄市、縣 (市) 政府視實
際需要與學習成效,選擇採取下列措施:
(一) 設置分校或分班。
(二) 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提供膳宿設備。
(三) 提供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
(四) 其他有利學生就讀及學習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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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493
每年級8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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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521
國中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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