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下列有關新北市聽障學生聽能管理服務的內容敘述正確?
(A)服務對象為已配戴助聽器或 FM 調頻助聽系統之學生
(B)每位聽障學生每學期提供一次
(C)剛升上國中的聽障學生會安排聽力師到校服務
(D)聽能評估地點為新北市秀山國小特教中心 ..
統計: A(472), B(134), C(718), D(119), E(0) #1601488
詳解 (共 10 筆)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聽覺障礙學生聽能管理服務實施計畫
參、服務對象
就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聽覺障礙(或其他各障礙兼有聽覺障礙,以下簡稱聽障學生),且已配戴助聽器及 FM 調頻助聽系統之學生。
----->(A)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聽覺障礙(或其他各障礙兼有聽覺障礙,以下簡稱聽障學生),且已配戴助聽器及 FM 調頻助聽系統之學生
肆、服務內容
聽能管理服務之服務內容如下:
一、新北市聽力檢查室之聽能評估,其評估項目為:
(一)耳鏡觀察。
(二)中耳功能評估。
(三)裸耳純音聽力閾值評估。
(四)語音聽力相關測驗評估。
(五)助聽器聲電功能檢測。
(六)調頻系統功能驗證。
(七)配戴助聽輔具與調頻系統後,聲場聽力閾值或語音辨識能力評估。
(八)個人助聽輔具及 FM 調頻系統助益評估。
(九)其他依學生需求評估項目。
(十)需電生理評估檢查者,轉介至其他醫院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
二、聽力師到校服務,其服務內容為:
(一)評估學生校園內各種情境下聲響情況。
(二)確認學生在校之助聽輔具及 FM 調頻系統等運用情形。
(三)觀察學生學習與人際溝通情形。
(四)依整體量測結果對家長、教師或學生分析、解釋學生聽力狀況對日常生活及學校課業學習造成的影響,並提供座位安排、相關環境調整及學習建議。
(五)提供家長、教師、學生有關聽力保健的正確資訊。
(六)參與個案相關會議。
伍、申請及服務流程
一、新北市聽力檢查室聽能評估:
(一)聽能評估頻率:每位聽障學生 1 年之內提供 1 次,但經聽力師建議或懷疑聽力有惡化狀況者,不在此限。
--------->(B) 一年一次
(三)評估地點及聯絡方式:新北市板橋區國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國光國小特教資源中心)新北市聽力檢查室,地址:新北市板橋中正路 325 巷 30 號,聯絡電話:2967-8114,轉 500。
-------->(D)在國光國小
二、聽力師到校服務:
(一)聽力師到校服務對象:初次申請聽能管理服務、學生轉換教育階段或轉學本市其他學校、無聽障巡迴輔導教師輔導或其他特殊需求須入校之聽障學生,安排聽力師到校服務,並於每學年度上學期 9 至 10 月及下學期 4 至 5 月間進行。
(一)申請及服務流程:
1. 申請:學校不需申請,由本局依前述條件安排。
2. 聯繫到校時間:本公告聽力師到校時間後,由聽力師與學校聯繫確認時間,每位學生每次約為 1.5 小時。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應依前述時間,聯絡學生家長及相關教師參與聽力師到校服務會議。
3. 聽力師到校服務:聽力師到校進行評估及輔導,其流程如下:
(1)環境聲響評估及學習情形觀察:聽力師會同巡迴輔導教師或特教業務承辦
人入班進行,包含測量各種情境的噪音及訊噪比,觀察學生座位安排、助聽輔具及調頻系統運用狀況以及學生課程學習與人際溝通情形。
(2)聽力師到校服務會議:學校應邀請家長、資源班教師、普通班相關任課教
師及巡迴輔導教師參與。由聽力師向與會人員說明學生聽力狀況、整體評估結果及建議,再由參與人員就聽力師所提建議詢問及討論。
4. 服務建議執行與追蹤:
(1)聽力師彙整會議當日建議與討論結果經與會人員簽名後,於一星期內將紀
錄送交國光國小特教資源中心,並由中心傳真給學校,學校應將報告轉知學生家長及學校相關教師。
(2)聽力師相關建議,學生之個管教師應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執行。
(3)國光國小特教資源中心及聽力師應每學期追蹤各校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