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據公務人員協會法相關規定,我國公務人員在勞動三權上,比較起來擁有最完整的勞動權是那一項?
(A)團結權
(B)協商權
(C)調解權
(D)爭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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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0), B(127), C(25), D(5), E(0) #168675
統計: A(250), B(127), C(25), D(5), E(0) #168675
詳解 (共 2 筆)
#762838
勞動三權是通指下列三個勞工權利,目前在很多國家的法律中得到承認。
- 團結權,也稱自由結社權,指僱員有自願團結起來,建立或參加工會等勞工團體的權利。
- 團體交涉權,也稱集體談判權,指僱員有通過工會等代表,集體和僱主交涉、談判僱傭合同的權利。
- 團體爭議權,也稱罷工權,指當和僱主發生爭議的時候,僱員有組織集體行動(包括罷工)抗議而不受僱主懲罰的權利。但在罷工一點上,很多國家的法律在肯定普遍罷工權的同時,特別排除了特定行業人員(例如公務員、教師、軍人和一些公眾服務部門)的罷工權,或者要求其在罷工的時候維持最低服務水平。
我國公務員目前有團結(結社)權,即公務人員協會之成立,交涉(協商)權受限制,無爭議(罷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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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653
從哪裡看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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