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我國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這是對以下公務員倫理行為那一面向之規定?
(A)兼職與兼任之規範
(B)應主動作為的義務
(C)不當行為禁止事項
(D)抽象層面的精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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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743), C(479), D(2618), E(0) #165304
統計: A(17), B(743), C(479), D(2618), E(0) #165304
詳解 (共 7 筆)
#518272
抽象精神層面→簡單的說就是喊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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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325
公務員服務法是我國公務員倫理行為的主要法律依據及倫理規範, 其對倫理行為的規定,可歸納為以下四類:
(一)抽象層面的精神要求
1、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第一條)。
2、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第五條)。
3、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第七條)。
(二)公務員不正當行為的禁止事項
1、公務員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菸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第五條)。
2、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第六條)。
3、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符合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秘密而為營利事業者,依刑法判斷(第十三條)。
4、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旋轉門條款)(第十四條之一)。
5、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掌管事件,並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第十五條)。
6、公務員於所辦事件,不得收受任何餽贈;有隸屬關係者,彼此不得贈受財物(第十六條)。
7、公務員對與其職務有關係者,不得私相借貸,訂定互相契約或享受其他不正利益(第二十一條)。
(三)公務員應主動作為的義務
1、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機關機密之義務,退職後亦同;未經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第四條)。
2、公務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其有特別職務經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第十一條)。
3、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依其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第十四條)。
4、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第十七條)。
(四)公務員與長官之關係
1、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第二條)。
2、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第三條)。
(一)抽象層面的精神要求
1、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第一條)。
2、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第五條)。
3、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第七條)。
(二)公務員不正當行為的禁止事項
1、公務員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菸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第五條)。
2、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第六條)。
3、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符合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秘密而為營利事業者,依刑法判斷(第十三條)。
4、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旋轉門條款)(第十四條之一)。
5、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掌管事件,並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第十五條)。
6、公務員於所辦事件,不得收受任何餽贈;有隸屬關係者,彼此不得贈受財物(第十六條)。
7、公務員對與其職務有關係者,不得私相借貸,訂定互相契約或享受其他不正利益(第二十一條)。
(三)公務員應主動作為的義務
1、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機關機密之義務,退職後亦同;未經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第四條)。
2、公務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其有特別職務經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第十一條)。
3、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依其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第十四條)。
4、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第十七條)。
(四)公務員與長官之關係
1、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第二條)。
2、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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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70
誠實清廉 謹慎勤勉 --> 內心道德 --> 抽象精神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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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729
應主動作為的義務還有一個是文書保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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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38
主動拍馬屁對長官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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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52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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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65
公務員服務法的第1、5、7條就是有關抽象層面的精神要求之內容。
這一題是公務員法的相關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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