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甲將其屋委託乙看管,乙竟違背甲之本意,出租予丙開設餐廳,收租牟利,乙所犯何罪?
(A)背信罪
(B)竊盜罪
(C)侵占罪
(D)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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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00), B(33), C(1184), D(149), E(0) #1569664
統計: A(5800), B(33), C(1184), D(149), E(0) #1569664
詳解 (共 8 筆)
#2334636
| 背信罪 |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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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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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251
關鍵在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且「違背任務」。乙受託看管房屋,卻利用職務之便收租,損害了甲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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