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甲於工地工作,因工地主任乙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不慎受傷致二耳完全失去聽覺,一怒之下持刀將乙砍 成重傷。依實務見解,甲有無刑事責任?
(A)沒有,依刑法規定,瘖啞人之行為,不罰
(B)有,因其為瘖啞人,只得免除其刑
(C)沒有,甲已是重傷之人,乙亦受重傷,依責任相抵原則,不予處罰
(D)有,甲並非刑法所規定之瘖啞人,不適用瘖啞人減輕其刑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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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07), C(33), D(1356), E(0) #3517635
統計: A(15), B(107), C(33), D(1356), E(0) #3517635
詳解 (共 4 筆)
#7327883
實務見解認為,刑法上的「瘖啞人」必須同時符合三個要件:1. 又瘖又啞、2. 自幼(未滿七歲)、3. 先天或自幼即如此。甲是「受傷」導致失聰,並非「自幼」且「又瘖又啞」,不符合條件,不適用減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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