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甲於發現仇人 A 尾隨在後,轉身掏槍射傷 A,沒想到 A 也正朝著甲開槍。甲之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的理由為下列何者?
(A)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
(B)欠缺防衛意識
(C)防衛過當
(D)濫用防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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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5), B(4033), C(469), D(703), E(0) #923764

詳解 (共 10 筆)

#1139100
(A)  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係正當防衛。
      「現在」乃指直接在眼前,已經開始,或上在持續中的侵害。
       包括: 1. 侵害即將發生  2. 侵害行為已開始,而仍持續進行中  3. 侵害行為已經既遂,但尚未終了。

(B) 正確
 防衛意識應當成為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其內容應該是對客觀存在不法侵害的認識。而正當防衛是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

甲發現被尾隨,就掏槍射傷A,在甲做此行為時,A並無對甲有不法侵害,甲也不是出於防衛自己之行為,故欠缺防衛意識。
「沒想到 A 也正朝著甲開槍」是陷阱吧,不需考慮,題目只單純探討甲的防衛行為

(C) 錯誤
防衛行為必須是客觀必要者,方為正當防衛。「客觀必要」是指防衛行為能立即中止侵害且終局排除被侵害之危險,超過防衛行為必要者,則為防衛過當。
例: 甲用拳頭打乙,乙用斧頭反擊。則乙為防衛過當。

 (D)錯誤
正當防衛,為行使權利之行為,受法律之保護,故亦稱權利行為。在行使正當防衛權利或緊急避難權利,亦應有所限制,以避免權利濫用。

跟本題情況無關,故錯誤。
172
3
#2362142

破題--白話說明:

正當防衛是一種被動性,也就是當下被侵害時,才有所謂的防衛意識,乃他(A)攻擊->我(甲)防禦的概念。

這一題目,甲就跟西部牛仔一樣,直接轉身射傷A,是主動侵害,套用公式變成甲攻擊->A防禦,顛倒過來,故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屬於偶然防衛,也就是甲主張A也有拿槍純屬馬後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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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下面這題.....面對面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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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想殺 A,見 A 自對面走來,便舉槍將 A 擊斃,事後才發現 A 右手亦持槍藏在口袋中,當時正打算扣下板機殺甲。甲的行為在刑法上稱為: 
(A)誤想防衛 
(B)偶然防衛 
(C)違法性錯誤 
(D)反面之違法性錯誤


68
2
#1469941

誤想防衛=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成立罪責過失(刑法284條過失傷害罪)

偶然防衛=欠缺防衛意思=沒有防衛的意思成立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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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97061
我想答案不能選A的原因是,就算沒有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甲的行為仍然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因為他的行為本身就不算防衛,而是意圖殺害。
40
1
#1473766

甲想殺 A,見 A 自對面走來,便舉槍將 A 擊斃,事後才發現 A 右手亦持槍藏在口袋中,當時正打算扣下板機殺甲。甲的行為在刑法上稱為: 
(A)
誤想防衛 (B)偶然防衛 (C)違法性錯誤
=不知其違法or誤以為合法之禁止錯誤(D)反面之違法性錯誤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2 年 - 102高考三級法學緒論#10644答案:B

<何謂防謂過當?> 正當防衛是指侵害迫及,急不暇待之際,所為的反擊行為,被害人難免因為驚慌、恐懼之心理下,而有逾越的可能,「防衛過當」就是指反擊行為超過了必要的限度。什麼樣的情況算是「防衛過當」?或「逾越必要的限度」?在法學界向來有「法益權衡說」、「均衡說」、「期待不可能說」、「急迫說」二項理論可以參考。目前,實務所採取的是「期待不可能說」(急迫說)。

學者之間,更有將防衛的狀態,區分為「誤想防衛」、「偶然防衛」、「對物防衛」、「自招防衛」

(1)誤想防衛:指客觀事實上並無不法之侵害,係因行為人錯認有侵害所實施的防衛行為。例如:在黑夜中,聽到有人開門的聲音,以為有歹徒入侵,予以痛擊,事實上是自己家人怕吵醒他人的輕聲腳步。在這種情況下所為的防衛行為,並非針對「現在不法」所為之防衛,目前實務上是以〔過失犯〕論處。

(2)偶然防衛:例如甲乙原本就積怨已久,某日在街上遇見而互毆,主觀上都是傷害對方的心態,也同時有防衛的狀態。多數學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並無法排除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罪責。

(3)對物防衛:例如某甲利用惡犬故意攻擊乙,乙將惡犬擊斃或打傷,雖然侵害的事實並非直接來自於甲,但是乙的防衛,仍然是針對甲的侵害,只是因為甲是利用惡犬實施侵害行為(亦有學者主張,此種情況是屬「緊急避難」)。

(4)自招防衛:例如:甲因為受乙的挑撥而義憤出手傷乙,此時乙對甲所為的防衛,就不能算是「正當防衛」,有學者認為,此種情況是屬於「防衛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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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672
 A 也正朝著甲開槍 -> 現在不法之侵害
並非因為防衛意識而開槍 -> 欠缺防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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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638
也就是說
甲壓根沒想到A也開槍
單純他就看到仇人A想殺之而後快
你都想殺人了,哪邊有甚麼防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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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41242

【B】2. 偶然防衛,一般認為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其理由為: 
(A) 沒有不法的侵害存在
(B) 行為人沒有防衛的意思 
(C) 行為人未為防衛之行為
(D) 侵害沒有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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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249

1. A 也正朝著甲開槍 → 這應該就是有【現在不法之侵害】只是甲不知道
2. 甲因為也想殺A轉身殺A,沒想到卻因此做了保護自己的防衛,所以不成立正當防衛
3. 如上述例題,這題重點應該是在考【偶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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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134
因為甲先存有「攻擊A的意識」.....沒想到A先發制人......
也就是甲有邪念在先.....後面雖有不法之侵害,也無法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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