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對於下列爭議事件提起之訴願,何者應為訴願不受理之決定?
(A)認定不具備承租社會住宅之資格
(B)對於拆除違章建築之執行方法有爭議
(C)因酒駕肇事而依法吊銷駕駛執照
(D)被保險人未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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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1), B(2919), C(1218), D(760), E(0) #492732

詳解 (共 10 筆)

#749585
B)訴願法77條第8款:對於非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
執行方法有爭議要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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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629
46 對於下列爭議事件提起之訴願,何者應...
(共 39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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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891

出題老師觀念似乎怪怪的... 
B 聲明異議完仍不服,還是可以訴願行訴(最高行政法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三))
C 吊銷駕照是行政罰,仍為行政處分之一種.(依道交3,所稱汽車包括機車,酒駕肇事吊銷汽機車駕照規定在道交35,依道交8,由公路主管機關=監理所處罰)依現行行訴237-1及道交條例87,不經訴願,直接向地院行訴庭提行訴.既不須經訴願,自非訴願管轄範圍,何來所謂訴願61之"誤向其他機關提訴願,由該機關移送訴願管轄機關"之事?若人民提訴願,該機關自應當依訴願77第8款不受理才是.(注意100年行訴大修,以前的救濟是先聲明異議>抗告)
ps.我也是林清教的,但老師也是會解錯的. 去年高普就是如此,老師和我兩三題答案不同,結果最後考選部的答案都跟我的一樣,老師後來有說時間壓力下偶爾也是會解錯的.
純個人淺見 有誤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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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個公路總局官網的交通違規監理業務說明~
不服遭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陳述意見:

  1. 應備文件:
    • 陳述意見書。(以十行紙或白報紙書寫或至各監理所、站服務台索取 定式表格,免費供應)。
    •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紅單)影本。
    • 陳述意見內容有關資料。
  2. 辦理方式:檢具應備文件遞送或郵寄至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紅單)所載 應到案處所監理機關。
  3. 注意事項:須於應到案日期前遞送或郵寄陳述意見書。

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後,不服裁決內容提起行政訴訟:

  1. 應備文件:
    • 行政訴訟書狀(向法院購買司法狀祇)一式兩份,請載明起訴之聲明 、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影本乙份。
    • 行政訴訟相關證據資料。
  2. 辦理方式:
    檢具應備文件向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違規行為地或原處分機關所在地之地方 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3. 注意事項:
    • 受處分人(原告)須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 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 受處分人(原告)依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作為裁罰標準。
    • 交通裁決事件之起訴每件由法院收取新臺幣300元之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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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371
(C)因酒駕肇事而依法吊銷駕駛執照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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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817
(B)對於拆除違章建築之執行方法有爭議 →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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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851

(C)訴願機關應依訴願法61條規定10內移送行政法院,並告知當事人,而不是依77條不受理之決定

 

參考自林清老師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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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793
A)認定不具備承租社會住宅之資格 --訴願受理
(B)對於拆除違章建築之執行方法有爭議 --聲明異議(就算仍不服事實行為也不適用訴願
(C)因酒駕肇事而依法吊銷駕駛執照 --不受理(訴願77-8/訴訟237-3
(D)被保險人未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提起給付訴訟(題目"未獲給付"不是不准喔是準了不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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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661

C解 
這個根本不須經過訴願,所以訴願機關應依訴願法61條規定10內移送行政法院,並告知當事人,而不是依77條不受理之決定
 
from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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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517
這題應為爭議題,參考樓上16F~25F所提,答案B好像還是有空間可以去提訴願,C交通裁決事件應該是直接提訴訟,提訴願應該會不受裡吧,因為這也不是訴願救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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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308
非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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