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關於通例課程方案的敘述,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分析刺激與反應中的共同特質及變化情形
(B)由Engelmann與Becker發展出來
(C)提供學生一些試探性的主題
(D)強調視覺的提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1), B(10), C(2), D(9), E(0) #62569
統計: A(81), B(10), C(2), D(9), E(0) #62569
詳解 (共 4 筆)
#68218
陳穎老師的整理:
通例課程方案(general case programming)是Engelman和Carnine (1982)所提出。
他們將學習遷移視為「通例行為學習(general case learning)」。
根據他們的定義,「當學生會某類行為中的某些工作後,則此類行為中的其他任何類似的工作,都能正確的反應,他就學會了通例行為」。近年來,這種課程設計的原則,已成功地被應用到教導智能障礙兒童技能的學習和類化上(何素華,民76)。
步驟:
1.分析教學步驟並界定教學範圍
2.分析刺激與反應中的共同特質及變化情形
3.選擇訓練及評量範例
4.安排範例順序:安排範例順序宜從刺激與反應中的共同特質先教,而後再教變化情形;變化的教學也宜從最小的變化至最大的變化。
5.教學:在教學過程中可視學生的需要加入提示系統。
6.評量並偵測類化情形:宜隨時評量和記錄學生的表現情形。
參閱〈紐文英--啟智教育課程與教學設計 p197~p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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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993
(B)選項的Becker應該為Car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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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19
陳穎老師的部落格有解釋
http://ying016.pixnet.net/blog/post/2376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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