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因應原住民族各族人文與地理條件的差異,各族應得以為不同自治組織的安排,也得自為實施自治時點的選擇」,此為現階段我國實行原住民自治的何種原則?
(A)尊重自治傳統原則
(B)財政充實原則
(C)尊重民族意願原則
(D)自治權限從寬從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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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7), B(7), C(1155), D(74), E(0) #18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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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10 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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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跟C怎麼區分?

C讓我想到Wilson總統:民族自決14點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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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總說明

世界各國有關原住民族之思潮與制度,自西元一九八○年代以降,已有根本之改變。
多元文化、保障人權及民族自決之理念,逐漸成為世界各國原住民族政策及法制之原
則,並以承認原住民族集體權及恢復傳統自我管理能力為主要方向。在此潮流下,原
住民族自治制度之建立,已成為許多國家回應原住民族訴求之主要方式。
鑒於原住民族自治已成為現今人權國家原住民族政策重要之一環,聯合國大會於西元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通過之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三條及第四條分別揭示「原
住民族享有自決權。依此權利,原住民族可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追求其經濟
、社會及文化的發展。」「原住民族行使自決權時,於其內政、當地事務,及自治運
作之財政,享有自主或自治權。」更為世界原住民族自治之潮流,樹立劃時代之里程
碑。
在世界潮流之影響下,現行法制亦有相呼應之規定,其最重要、最根本者,厥為我國
憲法增修條文所揭櫫之原住民族自治原則。按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前段規定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
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
定之」是以,依據原住民族之意願,保障其地位、政治參與及民族發展權,為憲法明
文課予國家之義務,從而原住民族一旦選擇以自治制度為其表示民族意願之方式,國
家即應承認並保障原住民族自治之權利。原住民族基本法並依上開憲法增修條文規範
意旨,於第四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
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此即為原住民族自治之立法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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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9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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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民族意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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