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現行行政訴訟之審級制為何?
(A)三級三審
(B)三級二審
(C)二級三審
(D)二級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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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2), B(5908), C(126), D(166), E(0) #1357788
統計: A(172), B(5908), C(126), D(166), E(0) #1357788
詳解 (共 3 筆)
#1431767
現行行政訴訟採取「三級二審」制,在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外,於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
所謂「三級二審」制,其中「三級」係指行政法院由上而下分
為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二審」則指所有行政訴訟事件均經二審終結,第一審為事實審,第二審為法律審。以行政法院受理的事件
區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
(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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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921
三級二審 記得國中就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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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696
112/8/15後已改為二級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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