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就行政理論來說,集權制與分權制各有其利弊,若欲使兩者相互調合,可以根據下列何種 說法來思考問題解決之道?
(A)費堯(H.Fayol)的五項管理功能
(B)公共政策的循環架構
(C)國父的均權制度理念
(D)控制幅度的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9), B(160), C(2514), D(573), E(0) #130309

詳解 (共 10 筆)

#213290
......................國父都出來了
37
10
#1436955
憲法111: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
看上去就是調和[集權]跟[分權]的作用阿!!沒那麼複雜啦~
22
0
#806180
均權不等於分權
像國父所說五權分立  只是將權力用類似屬性性質方式分出來
行政歸行政  立法是立法 
他們彼此尊重彼此制衡
不會說行政權比立法權大  或立法權比司法權大
它們之間的權力是相等的  只是所管的領域不同罷了
所以說集權(ex立法權  把所有立法方面相關事務集中)
而分權是指(立法司法等等不同屬性的分開)
兩者相互調和
8
0
#434888
暈了
6
0
#1184667
中央集權、地方分權
5
0
#796837
國父的均權指的不是分權嗎?平均權力的意思,還分爲五權哩!
所以照題目的說法,分權可以用來調合集權和分權,這是繞口另嗎?

4
0
#943665

集權制≠分權制≠均權制

 

集權一把抓,分權劃出立法、行政、司法,不論集權或分權權力都在中央;國父的均權(立法、行政)權力分落地方

 

至於有沒有調合?哪裡調合?……尚未頓悟!!! 有待高手解答~

3
0
#510443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391
3
0
#1387511
..............
3
1
#1369451

........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