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61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132919
年份:114年
科目:信託實務
47.為保護金融資產證券化受益人之利益,且避免利益衝突,下列何者可擔任信託監察人?(A)創始機構 (B)受託機構之職員 (C)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 (D)由受益人會議選任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