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若是由某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閒置場館,予
以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滿,將場館歸還給政府,此種模式為下列何者?
(A) BOT
(B) ROT
(C) OT
(D) BOO
統計: A(468), B(3188), C(251), D(66), E(0) #2687323
詳解 (共 4 筆)
整建─營運─移轉ROT→行政機關興建設施後,透過有償或無償的方式租借給民間機構,整建後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BOT(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
「 BOT 」是由「民間」負責籌備「興建」公共建設,並由民間特許「營運」一段期間後,再將產權「移轉」回給政府的建設方式,公共建設的所有權歸屬於政府。就民間部門參與的程度而言,在 BOT 模式中,民間單位除了需負擔建造費用外,尚需承擔營運風險。
BOT 作為最常見的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有許多知名案例,像是台北101、台北雙子星、高雄巨蛋等。
OT(Operate- Transfer;營運-移轉)
「 OT 」是由「政府興建」完成之建設計畫,後續會由「民間機構投資營運」其一部分或全部,營運期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主要是政府藉助民間的營運能力讓資源有效率利用。
OT 與「 公營事業民營化 」的最大不同,在於公營事業民營化是包括人員、設備與業務經營等整個事業移轉民間經營,而 OT 可以僅就該公共建設之一部份,例如某個設施進行民營化。舉例來說,高雄壽山動物園的商場和餐飲空間就是政府交由民間負責營運。
ROT(Refunish-Operate-Transfer;整修-營運-移轉)
「 ROT 」是政府將建設交由「民間企業改建或增建」,並「經營」一段期間後再「移轉」回給政府的建設模式。與 BOT 模式相比,ROT 是在原有的公共建設上整修,整體投資金額相對較少、興建期也較短;而 BOT 模式則是打造全新公共設施,投資金額較大、興建期也較長。
許多文創園區都是以 ROT 的營運模式開發,像是華山文創園區、松菸文創園區等,將老舊房舍重建,打造成具「文化創意」的空間。
BOO(Build-Operator -Own;興建-營運-擁有)
「 BOO 」是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自備土地及資金來興建&營運」,與此同時民間企業也會擁有該建設的「所有權」;民間投資機構雖然可以享有政府提供的減免稅及優惠融資等好處,但相對地也要提供回饋條件,例如雇用在地員工等,回饋內容由業者與政府協調。BOO 模式與其他建設模式不同之處,主要在於經營期後,民間企業「不必將建設的資產移轉回給政府」,可以持續進行後續經營。
知名的 BOO 案例非「日月潭纜車 」莫屬,用地、興建及營運均由廠商自行負責,過程中政府也有協助將約 6 公頃的國有林地解編,並將纜車用地設定「空間範圍地上權」供承包商開發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