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勞保因為被保險人的投保身分而有不同的分擔比例。若其身分為「無一定雇 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則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被保險人負擔比例為多少?
(A)百分之四十五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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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 B(31), C(373), D(81), E(0) #2592747

詳解 (共 2 筆)

#4487255
勞保保險費負擔 被保險人 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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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622
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
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
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
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五、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
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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