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下列有關《憲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A)年滿35歲之國民得被選為總統
(B)法律與憲法抵觸者效力未定
(C)司法院大法官肯定人民享有隱私權
(D)憲法修正程序與一般法律修正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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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0), B(374), C(8743), D(682), E(0) #563037
統計: A(470), B(374), C(8743), D(682), E(0) #563037
詳解 (共 8 筆)
#1143908
(A)40歲
(B)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
(D)不同
159
1
#3519266
補充
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
修憲:
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出席3/4決議提出
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過選舉人1/2
68
0
#4333752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17
0
#1621835
大法官釋字第 603 號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0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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