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據現行憲法規定,以下何者不屬於總統職權?
(A)設國家安全會議
(B)國家經濟發展會議
(C)發布緊急命令
(D)任命行政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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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8), B(4382), C(38), D(24), E(0) #132415
統計: A(198), B(4382), C(38), D(24), E(0) #132415
詳解 (共 4 筆)
#1001223
國家經濟發展會議是由行政院所召開的,應屬行政院長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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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23
(a)增修2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c)憲法第 43 條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
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
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d)增修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c)憲法第 43 條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
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
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d)增修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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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11
為什麼答案是B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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