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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專技高考_會計師:中華民國憲法#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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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專技高考_會計師:中華民國憲法#3112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專技高考_會計師:中華民國憲法#3112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57.憲法增修條文對於行政院院長的任期如何規定?
(A)任期三年,不得連任
(B)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C)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D)其任命完全由總統決定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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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jason860201
B4 · 2020/05/09
推薦的詳解#3943528
未解鎖
很多國考題目都這樣,喜歡玩文字遊戲在那邊...
(共 5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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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sxbrian0615
B3 · 2017/04/25
推薦的詳解#2154029
未解鎖
題目內文設計本身就有問題
(共 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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