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列何者未見諸憲法明文規定,但仍屬國家重要政策?
(A)無障礙環境之建構
(B)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維護
(C)環境及生態保護
(D)核能政策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2), B(172), C(373), D(1784), E(0) #132374

詳解 (共 4 筆)

#154127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A)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國家應依民族意願,(B)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 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 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C)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12
0
#803127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5
0
#625818
1F請參閱憲增第十條
4
0
#608826
其他選項分別的規定出處在哪@@?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4196
未解鎖
請參閱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中並無說明核能政...
(共 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