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若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並未另有約定,則受益人會議決議指定新受託機構,應以下列何種決
議方式為之?
(A)應有表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受益人之出席,出席受益人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B)應有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之出席,出席受益人表決權三分之二之同意行之
(C)應由全體受益人同意為之
(D)應有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之出席,出席受益人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 25 條 受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受益人會議之決議,除本條例另有規定或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