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中區縣市政府教師甄選策略聯盟:國中公民科#127527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48.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43 號解釋內容為「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 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 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 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 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請問該解釋主要闡釋以下哪個重要的憲法概念?
(A) 層級化保留原則
(B) 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C) 租稅法定原則
(D) 主權在民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