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桃園縣愛心國小的教職員工總人數共140 人,請問依法 應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
(A)2 人
(B)3 人
(C)4 人
(D)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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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6), B(563), C(601), D(1682), E(0) #367024

詳解 (共 10 筆)

#43787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
各級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所以140*3%=4.2
不得少於4.2因此就是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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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221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 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因此4.2中的0.2要捨去才對,應該是4人。 每年各縣市的答案都不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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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739
身障~就業名額3%
          停車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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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715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 各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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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529
細則很明確的說明了是無條件捨去,答案是C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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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031
細則說不得低於百分之三,若選(C)不就是低於百分之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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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987
第 14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 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對耶!查了一下法規,好像真的不能無條件進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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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901
如果按7F所說,那答案應該改為C嗎?(因為不能無條件進位)
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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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70
所以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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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413
所以答案是C,還是D??
(共 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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