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教育部目前所推動的補教教學,是依據哪一辦法而實施?
(A)教育優先區計畫
(B)縮短城鄉學習落差補助要點
(C)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D)攜手計畫
統計: A(392), B(110), C(3414), D(508), E(0) #741826
詳解 (共 5 筆)
我國自95年以來推動「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補助各地方政府全面推動弱勢且學業落後學生之補救教學,提供學習成就低落之國中小學生多元及適性的學習機會。配合12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鞏固學生基本學力,本部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以扶助每一位學習低成就學生,另為追蹤補救教學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本部自100年已全面推動補救教學篩選及成長測驗,以標準化之評量系統來篩選需被補教教學之弱勢低成就學生,並個案列管每年施以2次之成長測驗,以追蹤其補救教學之學習進展狀況。
補救教學為鞏固我國學生基本學力之基礎工程,教育部從學生起點行為篩選診斷、學習內容、教材、教學人員專業增能、補救教學實施方式、學生學習成效檢核、督導機制及法規均做了全盤規劃,期所有教學人員、學生、家長能配合推動,讓孩子的學習腳步不再延遲。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鞏固學生基本學力,102 年度起, 整合「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及「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為「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作業 要點」,作為國中小補救教學之單一補助要點,將原教育優先區之學 習輔導項目併至本作業要點。 補救教學現階段由中央負責籌措預算、辦理全國說明會及訪評、 建置檢測工具、訂定基本學習內容並據以發展教材及教法、培訓種子 講師及督導人才、表揚全國績優學校等。地方之直轄市、縣(市)政 府(以下簡稱縣市政府)負責辦理全縣市說明會、填報系統教育訓練、 宣導短片、文宣製作及專案網站建置等政策宣導;研發補救教學方 法、診斷工具;辦理研討會、行動研究及發表會;辦理期中、期末檢 討會議、訪視評鑑或成果檢核、績優學校及人員表揚、績優學校成果 觀摩會及發表會等行政作業。學校則負責規劃開班、招募教學人員、 進行補救教學、記錄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
資料來源:http://priori.moe.gov.tw/download/2014-2-5-10-15-30-nf1.pdf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壹、方案緣起
教育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投資,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的理 想,才能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為加強扶助弱勢家庭之低成就學生,以 弭平其學習落差,教育部自 95 年度起開始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 助」方案,積極運用現職教師、退休教師、經濟弱勢大專學生、大專 志工等教學人力,於課餘時間提供弱勢且學習成就低落國中小學生小 班且個別化之免費補救教學。另對於原住民比率偏高及離島地區等地 域性弱勢之國中小學生,則是以「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對原 班級學生進行免費之補救教學。 「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及「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政策, 均是立基於社會之公平正義而擬定,以照顧弱勢之個人或地區為宗 旨。
有鑑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國中學生將可免經升學考試 直接進入高中(職)或五專就讀,因此,建構把關基本學力之檢核機 制,並落實補救教學,提供多元適性的學習機會,以達成「確保學生 學力品質」、「成就每一個孩子」的目標,便成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的核心課題之一,亟需藉由擬訂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予以具體實踐。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 2 條,為實現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 教師、父母均應負協助之責任。因此補救教學實施方案需同時關注到 國家、教育機構、教師、家庭及社會資源等面向,惟有眾人齊心協力, 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一起為學生之學習盡心力,才能有效確保國民 中小學每一位學生具備有基本之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