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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測◆考科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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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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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
科目:
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年份:
109年
科目:
金融基測◆考科Ⅲ
49.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訴狀送達後,原告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因情事變更而以最初聲明代他項聲明者
(B)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
(C)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
(D)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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