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年份:109年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58.受僱人甲為保全其對僱用人乙之報酬請求權,向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乙抗告者,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暫停執行
(B)假扣押裁定內,應記載債務人乙供所定金額之擔保或將請求之金額提存,得免為或撤銷假扣押
(C)為顧全乙之程序保障,第一審法院為假扣押之裁定前,應命乙陳述意見
(D)假扣押具有緊急性,甲已為釋明時,法院應立即為之,不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553647
未解鎖
法條題528第4項「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
(共 2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